公立醫院的腫瘤科工作量日益繁重,今次筆者想提一個老生常談卻實際可行的方法──公私營合作。
其實公私營合作一直在香港的醫療體系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,例如協作造影、耀眼行動、大腸癌篩查計劃、共析計劃等,都對紓緩公立醫院的壓力帶來一定幫助,只是這個合作模式仍然未在腫瘤科推廣。
腫瘤科公私營合作可以有幾個潛在合作的範疇。
第一,筆者建議政府可以外判特定化療療程予私人腫瘤中心,讓化療可以更早開始或如期進行。很多沒有擴散的腫瘤,手術後是需要術後化療去減少復發。術後化療的原理,就是用化療把一些已經擴散但仍然數量極微的癌細胞全部殺死,化療開始的時間及化療的量度對復發機會有絕對性的影響。如果把關得好就會減少將來復發的機會,否則一旦復發,病人便需要接受更多紓緩症性化療,這將增加公營醫療的負擔。
第二,一些私人診所縱然有興趣及時間參與臨床研究,亦可能缺乏相關癌症病人而影響研究進展。其實公立醫院可以主動出擊,與各方有興趣參與的腫瘤中心或診所合作,找出適合的病人參與研究,既可為醫學發展作出貢獻,亦可減少門診人數,又能給予病人一些他們負擔不起費用的癌症治療,可謂一石「三」鳥。
最後,公營醫院和藥廠可能針對個別癌症藥物而定下資助計劃,讓病人服用到某個療程之後藥費得到減免甚至全免。現在相關計劃一般只容許在公營機構進行,這樣無疑會吸引癌症病人在公營機構醫治。其實當中有很多病人能夠負擔私人診所的診症費,他們期望在一個環境較舒適而等候時間較短的私人診所覆診。只要購藥紀錄齊全,在特定而又可靠的藥房或醫院取藥,相信不會造成混亂,最終達到分流部分病人到私營機構,讓他們按自己的經濟狀況,更有彈性地取得最理想的治療效果。
以上幾個方法可能只會些微減少公營醫療的負擔,但只要我們開始踏出第一步,就能發掘出更多合作空間。我相信千里之行始於足下。
撰文:臨床腫瘤科專科李宇聰醫生